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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管理系统”的通知
2009-05-11 09:12  文章来源:郓城外经贸局曹
文章类型:摘编  内容分类:政策

关于开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管理系统”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于2009年5月5日开通网上申报管理系统。请通知申报单位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点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管理系统”,下载机构版申报软件,按要求上报资料。

附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管理系统申报说明

                             二○○九年五月四日





附件: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申报管理系统申报说明

本系统的操作流程为:
  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系统首页点击“机构版申报软件”链接下载安装程序,安装填报后,通过校验导出文件后缀名为“.smedb”的上报文件;
  2、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将导出的上报文件通过移动存储器拷贝等方式送至本机构所属的省级部门;
  3、 省级部门登录系统,选择菜单项“机构文件导入”,将机构上报的文件导入;
  4、 导入完成后,在菜单项“机构申报列表”中查看申报机构详细信息,并审核;
  5、 审核通过的机构会出现在菜单项“机构名单上报”中,点击上报按钮,将该批名单上报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注意:机构名单上报操作不能撤消,也不能向已经上报的名单中增加机构,请保证系统中的名单和上报名单的纸质文件一致再上报!
  如在系统使用中出现问题,请联系技术支持。
  联 系 人:戴雅文
  联系电话:010-6296888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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